我又一次睜開眼。 她在我旁邊。 我沒動。 我知道我人在哪裡——那張我閉著眼都能找到邊角的床。她那邊的空調吹著。她那邊總是比較冷。窗外樓下早餐店剛開火。樓上鄰居的狗在叫。 枕邊手機亮著。三點零七分。 我也知道我記得什麼。 我記得那通電話。 我記得她躺在浴缸裡像睡著。 我記得那個藍色絨布盒——手環、報告、一封寫給另一個名字的信。 我記得書房木盒裡的十三封信。第一封我讀那一夜我大概三十五歲。十三封我斷斷續續讀了一年多。最後那封她沒寫完的,讀完時是第二年的冬天。那之後我沒再起來。 現在我三十多歲。我在這張床上。她在我旁邊。 我想過——如果她不記得,我說出任何一句,她會崩潰。 所以我沒說。 但我也沒裝。 …